发布日期:2019-04-04 09:21:00 浏览量:6881 发布来源:信息中心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学校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9年清明节放假共3天,4月5日至4月7日,其中4月5日(星期五)为国家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天)为公休。
二、有关要求:
请各科室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具体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按照下发的干部值班表执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全体师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师生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各部门负责人要确保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综合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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