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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遴选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5 16:17:00  浏览量:5727  发布来源:信息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2020年度招标代理机构,诚请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代理机构投标。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2020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遴选项目

二、招标内容:2020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遴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为陕西省财政厅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佐证文件。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度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供应商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纪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承诺函(附带有网址的络截图)。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在开标当日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纪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当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投标人出具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招标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招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招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发电子文档。

报名时应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加盖公章及相关信息(经办人联系方式和邮箱)发送至2020486101@qq.com经招标人审核无误,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邮件后,复函确认。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下午15:00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综合楼一会议室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以纸质文件递交(附电子文档)

4.开标时间: 2020年6月22日下午1500

5.开标地点: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综合楼一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项目办王老师

电话:029-83559300

七、监督部门: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纪检监审室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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